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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熱菸合法 10月上市 國健署:程序均合法
(中央社記者沈佩瑤台北13日電)首家加熱菸產品最快10月上市,民團批評政府未公告添加物草案,先開賣形同「先上車、後補票」。國健署今天強調程序均合法,未來公告後,所有菸品都不能添加,至於公告時程未定。 菸防法新法上路逾2年,今年首波2業者14品項加熱菸有條件過審。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昨天公布,其中1業者的8菸柱品項、3載具,已完成最後上市前文件核定,最快10月11日可上市販售。 董氏基金會、台灣拒菸聯盟紛紛發聲明痛批國健署「先上車、後補票」,突然放行加味加熱菸,徹底背離了民國112年「菸害防制法」第10條修正,明文規定「菸品不得使用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使用之添加物」,其目的即在全面禁止所有加味菸。 民團指出,政府至今尚未依法公告「除菸草原味外,禁止所有加味菸品」,現在加味加熱菸先上市,對年輕人影響即已造成,這是不可恢復的傷害。 民團呼籲,政府立即以緊急命令,暫緩加味加熱菸上市許可,依法公告「菸品除菸草原味外,禁止使用花香、果香、巧克力、薄荷或其他天然或人工調製口味之添加物」;禁止加熱菸在台公然違法上市。 透過 Google News 追蹤中央社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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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25日讀畢需時 2 分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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